首先,工业产品设计是一种消费品。设计是对物的创造,消费者直接消费的是物质化了的设计,实际上就是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果。
其次,设计为消费服务。消费是一切设计的动力与归宿。设计为消费服务,设计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,还可帮助商品实现消费、促进商品流通。商品进入市场销售需要展现其设计,同时刺激市场消费者购买。商品的保护、储运、宣传、销售需要大量的设计投入。在当代社会,设计是以消费为导向的。设计为消费服务,意味着设计要研究消费,研究消费者,了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、方式和消费需求,研究新产品开发的方向,如何改进包装等。
最后,设计创造消费。设计可以挖掘消费者的需求,并扩大人类的欲望,从而创造出远远超过实际物质需要的消费欲。“流行”概念扩大了人的消费欲。所谓由“流行”到“过时”便是商品走向精神上报废的过程一一伴随新设计的不断产生,人们会有意地淘汰旧有的商品,即使它们在物理上还是有效的这从客观上扩大了消费需要总量。此外,消费的多层次性要求同一类商品有不同的附加价值,满足各种消费层次的心理需要,包括变化需求的必然结果是设计师不断为产品赋予高附加价值。
总之,工业产品设计是推动消费的最有效方法,它触发了消费的动机,能够唤起隐性的消费欲望,也可以说,设计发掘并制造了消费需要。